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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法律定義上,陽台屬於附屬建物的一種,不計入容積計算,最多陽台面積可達單層面積的八分之一。除了不可避免的工作陽台外,其他多出來的陽台空間,如面臨車水馬龍街道或防火巷,完全不需使用時,無疑是一種浪費。消費者為了妥善利用空間,於是發展出陽台外推,將陽台和室內之間的落地門窗和隔牆打掉,並將陽台外牆圍起來,如此一來,原本屬於戶外空間的陽台空間,便可與室內空間連成一氣,而室內面積也可因此增加。16.jpg

目前有許多建商與建築師,為了考量住戶實際生活需求,與兼顧整體社區美觀,避免住戶東一個、西一個的將陽台外推,破壞社區質感,在規劃建物結構之初,就把陽台外推納入設計中,不但不會有結構不安全之虞,反倒對防盜、增加室內使用面積很有幫助。以現階段房屋供給市場來說,一般單價較低,空間又需達到二至三房以上的案子,多有陽台外推的規劃。不管購屋民眾認不認同陽台外推,建商都應有清楚告知消費者的義務,讓民眾擁有購買與否的選擇權。

陽台外推可增加室內使用面積,等於提高坪效,破壞不了原有的法規精神,政府又不落實執法,與其讓建商與購屋民眾遊走在法律邊緣,政府倒不如將陽台外推立法制度化,訂定一套新的管理辦法,創造都市景觀、建商與住戶的三贏局面。但不少建商為了讓房子的空間變大,告訴民眾可以把樑打掉,或要求買主簽訂二次施工同意書來逃避責任,類似行為不只涉及違建,建商也可能違反消費者保護法,提醒民眾一定要留意,因為如果購買了這樣的房子,等於是買到違章建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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